分析房屋拆除工程事故發生的緣由
一、直接原因
1.勘察、設計原因
房屋建筑在拆房前應到有關部門進行勘察、設計,繪制草圖,編寫說明書,根據使用情況和要求,確定拆除的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再由專業人員按照圖紙進行操作。如果拆除前勘察工作做得不細,圖紙不清,尺寸數據不準,以致在拆除過程中的判斷錯誤;或者拆除設計方案不合理、不正確,將使拆除工作失控,造成事故。有些設計單位不進行勘察設計,無證設計或邊設計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不當,也會發生拆房事故。
2.施工原因
房屋建筑物的拆除也應按照建筑施工的規范要求,在施工單位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統一指揮,分部拆除。施工中有些施工單位組織不力,安全生產制度、交底不落實,有的指揮管理人員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另外拆除施工中采用挖、抽、砸等野蠻施工方法或任意擴大施工范圍;違反施工順序和安全規范操作等也都會造成拆房事故的發生。
3.地基原因
原有建筑物基礎在地基處理時可能存在局部地質處理不到位的情況。房屋在自然狀態下,地基會逐漸下沉變位,造成上部結構的損壞。特別對于磚砌結構或土墻結構的房屋更容易出現下沉傾斜甚至坍塌。
二、間接原因
1.建設單位對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監管重視不夠
一些建設單位往往把拆除工程發包給“包工頭”,只求快速完成拆除任務,忽視安全監管,甚至默許施工方不按規范操作。
2.監理單位對拆除工程的安全監管乏力
監理單位往往受利益驅動而重視對新建工程的監理工作,對拆房工程的安全監管認識不到位。
3.施工隊伍素質不高,專業拆房技術人員嚴重缺乏
當前參與拆房施工的多為農民,整體素質不高,大部分未經培訓和未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就從事拆房施工工作。有些雖然進行了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但由于自身技能等因素無法實施對拆房安全的控制。拆房安全監管人員專業技術匱乏。拆房作業環境多變復雜、不確定因素眾多且不安全因素大多相同。當前的安全監管人員可能未從事過實際拆房工作本身對安全控制要點就模糊不清,更談不上對拆房安全控制要點的掌握和運用了。
三、預防措施
1.加強宣傳教育,增強業主的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力度,增強業主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同時要加強對拆除工程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力度,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2.加強監理單位的監管力度
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拆除工程的現場監管力度,督促業主和施工單位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拆房施工安全。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施工。監理單位還應加強對拆房作業人員的資格審查和技術交底工作。對于不按照要求進行監理的監理單位應給予相應的處罰。
3.加強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施工單位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施工單位應加強拆房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確保他們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防范措施。同時還應加強對拆房作業環境的勘察和評估工作,確保安全作業條件。對于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的行為應及時制止并給予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