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建筑看起來很簡單,但這些安全事項做不到,可能會受到懲罰
一、拆除工程施工特點
工期短,流動性大,拆遷施工速度遠快于新建工程。投入的機械、設備、材料、人員比新建工程少得多。通過詳細信息,項目法人往往難以制定拆遷施工方案;隱患多,危險性大等。
二、拆遷施工方法簡介
1、人工拆除
人工拆除只需依靠一些簡單的工具來拆除和破碎建筑物。拆除磚木結構、混合結構及其結構的分離和部分保留
人工拆除施工方法的特點:
1)施工人員必須親自拆除現場作業,進行高空作業,危險性大。
2)勞動強度高,拆除速度慢,工期長。
3)氣候影響很大。
4)一些建筑物很容易保留。
2、機械拆除
機械拆除法是利用挖掘機等大型機械對建筑物破碎建筑物(結構)。混合結構、框架結構、板結構等高度不得超過30m建筑物、構筑物以及各種基礎和地下構筑物。
3、機械拆除方法的特點:
1)施工人員無需直接接觸拆除點,無需高空作業,風險小。
2)勞動強度低,拆除速度快,工期多。
3)作業過程中揚塵必須采用濕作業法。
4)拆除前必須人工分離需要保留的建筑物。
4、爆破拆除
爆破拆除法是指利用爆炸藥在爆炸瞬間產生高溫高壓氣體來拆除和破碎建筑物的方法。適用于拆除磚木結構以外的任何建筑物、結構、各種地下和水下結構。
5、施工特點:
1)施工人員不需要對建筑物整體結構和穩定性造成損害,人身安全最有保障。
2)一次性解體,粉塵少,擾民少。
3)拆除效率最高,尤其是拆除高聳堅固的建筑物和結構。
4)對周邊環境要求較高,爆破前必須對靠近交通要道、保護性建筑、公共場所和過路管道的建筑物進行特殊保護。
三、拆遷工程施工準備
1、 建設單位
2、監理單位
3、施工單位
四、拆遷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拆遷工程安全技術管理
五、拆遷工程施工安全技術
人工、機械、爆破拆除方法安全技術
1、人工拆除
手動拆除建筑物時,施工程序應從上到下分層拆除,操作人員應在腳手架或穩定結構上操作,拆除的構件應安全放置。
拆除施工應分段進行,不得垂直交叉作業。作業面孔洞應封閉。
人工拆除建筑墻體時,不得采用挖掘或推倒的方法。嚴禁多人聚集或堆放材料。
拆除建筑的欄桿、樓梯、樓板等構件,應與建筑結構的整體拆除進度相匹配,不得先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梁、柱應在拆除所有構件后進行拆除。
拆除橫梁時,在切斷兩端鋼筋并逐端緩慢放下之前,應確保其下落得到有效控制。
拆除柱子時,應沿柱子底部鑿出鋼筋,用手動倒鏈定向牽引,用氣焊切割柱子三面鋼筋,保方向正面的鋼筋。
拆除管道和容器時,必須查明殘留物的類型和化學性質,并采取相應措施。
地板上的建筑垃圾應由封閉的垃圾道或垃圾袋運輸,不得向下扔。
2、機械拆除
機械拆除建筑物時,應從上到下、逐層、逐段進行;非承重結構應先拆除,然后拆除承重結構。對于只拆除部分的建筑物,必須先加固保留部分,然后分開拆除。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有專人監測被拆除建筑的結構狀態,并做好記錄。當發現不穩定趨勢時,必須停止運行,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拆除機械時,嚴禁超載或擴大使用范圍。機械設備使用場地必須保證足夠的承載力。操作中不得同時旋轉或行走。機械不得有故障運行。
高處拆除作業時,必須用起重機及時吊裝大型構件或重型材料。拆除的各種材料應及時清理,并分類堆放在指定地點。嚴禁向下扔。
框架結構建筑的拆除必須按地板、次梁、主梁、柱的順序進行。
3、爆破拆除
爆破拆除工程應當按照現行國家標準的《爆破安全規程》,根據周邊環境條件、拆除對象類別和爆破規模gb6722分為a、b、c三級。爆破拆除工程設計必須經當地有關部門審核,經安全評估批準后方可實施。
從事爆破拆除工程的施工單位必須持有當地有關部門頒發的爆破物品使用許可證,并承擔相應級別或低于企業級別的爆破拆除工程。爆破拆除設計人員應具有爆破拆除范圍和相應級別的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操作證書。從事爆破拆除施工的操作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爆破拆除使用的爆破設備必須向當地有關部門申請《爆破物品購買證》,并在指定的供應點購買。嚴禁贈送、轉讓、轉售、轉讓爆破設備。
運輸爆破設備時,必須向當地有關部門申請《爆破物品運輸證》。按規定路線運輸,派專人護送。
爆破器材的臨時保管地點必須經當地有關部門批準。與爆破器材無關的物品嚴禁同室保管。
爆破拆除的預拆除施工應保證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穩定性。非承重墻體或不影響結構穩定性的構件可采用機械和人工方法拆除。
煙囪、水塔結構采用定向爆破拆除工程時,爆破拆除設計應控制建筑物倒塌時的觸地振動,必要時在倒塌范圍內鋪設緩沖材料或開挖防震溝。
為保護臨近建筑物和設施的安全,爆破振動強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破安全規定》gb6722的有關規定。建筑基礎爆破拆除時,應限制一次同時爆破的用藥量。
建筑物爆破拆除施工時,應覆蓋和遮擋爆破部位,覆蓋材料和遮擋設施應牢固可靠。
破碎和拆除應采用電力爆炸網和非電導爆管爆炸網。爆破網的電阻和電源功率必須用爆破專用儀器檢查,并滿足設計要求;非電導爆管的爆炸應采用復式交叉封閉網。爆破拆除工程不得采用導爆網或導火索爆炸方法。裝載前,應檢測爆破設備的性能。試驗爆破和爆炸網模擬試驗應選擇安全部件和地點。
爆破拆遷項目的實施應當在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設立爆破總部,并按照設計確定的安全距離設置警告。
爆破拆除工程的實施還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破安全規程》gb6722執行規定。
六、建筑物拆除安全技術
1、采用機械或人工方法拆除建筑物時,應嚴格遵守自上而下的操作程序,嚴禁同時拆除。拆除部分時,應防止其他部分坍塌。
2、用爆破法拆除建筑物時,應當符合爆破安全規定(gb6722)相關規定。
3、拆除建筑物時,地板上不應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
4、建筑物的欄桿、樓梯、樓板采用人工拆除時,應與整體拆除過程相匹配,不得先拆除。建筑物的沉重支柱和梁只拆除所有結構后才能拆除。
5、拆除鋼(木)屋架時,應用繩子綁好,起重機吊穩后方可進行氣割。吊裝過程中,應使用輔助繩控制被吊物處于正常狀態。
6、拆除舊橋(涵)時,應先拆除橋面的附屬設施及掛件、護欄,宜采用爆破法、機械法和人工方法進行橋梁主體部分的拆除。
拆除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
1、拆除現場周圍應設置安全圍欄或色帶隔離,并設置警告標志。
2、拆除空間與輸電線路的最小距離應符合下表的規定。否則,應采取屏障、屏蔽、圍欄或保護網等隔離措施。
3、防護棚應設置在拆除工作范圍內的設備和通道上方。
4、對于被拆除機械設備的行走機構,應有防滑鎖定裝置。
5、不穩定構件應配備纜風鋼絲繩,纜風繩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3.5,與地面的夾角應為30 °~40 °之間。
6、拆除構件時,應搭建工作平臺,并配備足夠的安全繩、安全網等防護用品。
7、施工機械設備的拆除按照安裝的逆程序進行,并遵守設備維護的有關規定件和組合面應及時編號。
8、拆除電機設備后,必須切斷電源并絕緣線頭。
9、拆除門塔吊、纜機等特種設備和設施,應當遵守特種設備管理和特種作業的有關規定。
10、特種設備和設施的拆除,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和持有特種設備操作證書的專業人員進行。
拆除臨建設施安全技術
拆除有倒塌危險的大型設施,應采取支柱、支撐、繩索等臨時加固措施;切割鋼結構時,操作人員應選擇安全位置,切割物必須擰緊繩索和鉤。
拆除棧橋時,應遵守有關高空作業的標準和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