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建筑拆遷工程安全技術規范》根據建筑拆遷工程的特點,制定本規范,以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確保建筑拆遷工程的施工安全,確保從業人員在拆遷作業中的安全健康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違法建筑拆除標準
法律分析:違法建筑拆遷標準為未取得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規定的城市規劃區域內建設的建筑物,或者以欺騙手段占用新建、擴建、改造的建筑物。
違法建筑主要包括:
1、未經批準申請或申請,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筑物;
2、擅自變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建筑物;
3.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的建筑物;
4.臨時建筑施工后,超過有效期未拆除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偽造有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的建筑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類型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八十九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行人、乘客、非機動車駕駛人,處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警告或者罰款的,可以扣留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機動車司機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警告或者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拆遷工程的施工方法有哪些?
人工拆除、爆破拆除、機械拆除三種施工方法。
根據被拆除的標的物,有民用建筑、工業廠房和基礎。機械設備、工業管道、電氣線路、施工設施等的拆除
根據拆除的建筑構件和材料的利用程度,分為破壞性拆除和拆除;
根據拆除建筑物和拆除物的空間位置,有地上拆除和地下拆除。
拆遷工程安全技術管理:
拆遷工程開工前,應根據工程特點、結構、工程量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批準后實施。施工過程中需要變更的,經原審批后方可實施。
嚴禁在惡劣天氣條件下拆除。
拆除施工當天結束后,所有機械設備應遠離被拆除的建筑。施工期間的臨時設施應與被拆除的建筑保持安全距離。
員工應辦理相關手續,簽訂勞動合同,進行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拆遷工程施工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并應包括以下內容:
(1)拆遷工程施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
(2)拆遷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3)安全技術交底;
(4)腳手架及安全防護設施驗收記錄;
(5)勞動用工合同和安全管理協議;
(6)機械租賃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照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
拆遷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危險或生產事故時,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并向有關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