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工程拆除作業安全技術交底
承擔拆遷作業的單位必須具備專業施工資質,拆遷作業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1.熟悉拆除結構的竣工圖,掌握拆除工程結構、周邊環境、場地、道路、水電設備管道和危房。
2.編制拆遷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應急技術方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批準。
3 應按照施工組織的設計要求,確保拆除工程所需的安全投資。項目經理應設立專職安全員,檢查和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
4.拆除工程施工前,工程技術人員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辦理簽字手續。
5.嚴禁拆除惡劣氣候條件(如大雨、大雪、濃霧、六級以上大風等)。)影響施工安全。
6.拆除施工作業只有在所有相關手續完成后才能進行。
7.拆除施工中使用的腳手架和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設置,施工現場負責人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安全防護設施驗收時,應逐項檢查,并有驗收記錄。
8.拆除施工嚴禁三維交叉作業。在水平作業中,站之間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操作人員必須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正確使用。爆破施工現場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安全標志gb2894設置相關安全標志,并設專人巡查。
9.拆遷工程施工中,發生危險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施工,查明原因,及時排除危險情況;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二、拆除作業施工現場應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拆除拆除范圍內的物質設備,疏通運輸道路,拆除施工中的臨時水、電源和設備。
2切斷拆除構筑物的水、電、氣等管道,檢查周圍危舊房屋,必要時臨時加固。
3施工前向周邊群眾通報施工注意事項,告知安民在危險區域設置警戒區標志,并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三、爆破拆除專業施工隊伍必須具備專業施工資質。原則上,爆破拆除施工現場不設置爆破設備和危險品儲存倉庫。
四、拆遷作業應建立組織領導機構和安全管理網絡。組織管理力量和勞動力,同時滿足施工和現場管理的需要。
拆除作業應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切斷或遷移電線、煤氣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熱設備管道等干線。
2.從事拆除工作的操作人員應站在腳手架或其他穩定的結構部分。
3.拆除區周圍應設立圍欄,掛警告牌,并派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逗留。
4.拆除結構應自上而下進行,禁止同時拆除幾層。拆除某一部分時,應防止其他部分倒塌。
5.拆除過程中,拆除結構中的配電線不得用于現場照明,應另設配電線。
6.在拆除工程的高處,應設置滑槽,以便分散廢物滑下。拆除較大或較重的材料,應及時用起重機吊裝或運輸,禁止向下拋擲;拆除的各種材料應及時清理,堆放在一定位置。
五、拆除結構不得采用整體推倒法。在特殊情況下,必須采用推倒法,應滿足以下要求:
1.切墻根的深度不得超過墻根1/3當墻體厚度小于兩塊半磚時,不得挖掘。
2.為防止墻體向挖掘方向傾倒,挖掘前應支撐牢固。
3.構筑物推倒前,應發出信號,直到所有人員遠離建筑物高度的兩倍以上。
4.在構筑物倒塌范圍內,有其他建筑物時,嚴禁推倒。
六、控制爆破拆除法應符合以下要求:
1.嚴格遵守《土方爆破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關于拆除爆破的規定;
2.在人口密集、交通要道等爆破性建筑中,應使用電源或導爆索,不得使用火花爆炸。當分段爆炸時,應使用毫秒雷管爆炸;
3.用微量炸藥控制爆破時,應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如對低矮結構采取適當的保護蓋,對高層建筑設置一定的安全區域,避免對周圍建筑物和人身的傷害;
4.爆破時,應將原蒸汽鍋爐、空壓機房等高壓設備的壓力降至1~2atm;
5.爆破過程應認證、仔細操作、檢查和處理,防止各種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爆破應有臨時指揮機構,方便爆破施工、爆破等相關安全工作;
6.用爆破法拆除部分結構時,應保持良好狀態。爆破后,如果發現保留結構有危險跡象,應采取安全措施。
七、 拆除施工鏈切割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
1.切割區必須進行安全圍護,禁止所有人員進入危險區域。施工現場周圍應采用彩條布完全封閉;
2.機具安裝、驅動裝置與待切割物體之間的鏈條自由長度應盡可能縮短;
3.切割區域內不得留有氣、水、電等管道,應保護區域附近的管道;
4.鏈鋸不得用于爆炸危險或靠近可燃材料、氣體和液體區域;
5.切割頂板時,必須先吊裝固定,然后分離混凝土;
6.鏈鋸必須由接受混凝土切割技術培訓的專業人員操作,使用前檢查各部件;
7.鏈鋸控制面板布置應遠離危險區域,驅動裝置必須放置在牢固的水平面上;
8.鏈鋸運行時,驅動器必須安裝鏈保護裝置。只有在驅動器關閉并按下緊急按鈕后,才能拉動鏈,重新放置校正水龍頭,旋轉導輪或敲楔;
9.打開控制裝置門前,必須斷開電力電纜;在開始清潔和維護之前,或長時間中斷操作時,應斷開電纜。
八、 拆除施工片式切割操作應遵守以下規定:
1.液壓鋸系統每次使用前,檢查系統及附件應完好,操作人員必須通過安全培訓才能上崗。切割或鉆孔操作面前后或下方區域必須采取保護措施;
2.液壓鋸運行時,液壓裝置必須保持水平,設備不得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啟動前檢查驅動裝置,無工具或雜物;
3.在封閉或通風不良的地方不良的地方;
4.在開始清潔或維護之前,或長時間中斷運行時,應斷開電源。如果驅動裝置和控制裝置需要通過起重機運輸,必須使用專用起重點;
5.切割作業區必須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切割過程中飛出的碎片或物體傷害操作人員或其他人員或物品;
6.在運行鋸片的徑向形成方向不得有人員停留。特殊切割作業時,必須采取特別措施保護危險區域;
7.切割鋸片護罩半開時,應從鋸片護罩的封閉側操作機器;
8.配備遙控裝置的液壓裝置和操作人員應遠離危險區域;
9.機器必須在裝配和固定鋸片護罩和導軌端頭止擋時操作;
10.操作時,必須控制切割速度和前進壓力,切割前確認鋸頭與導軌之間沒有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