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包方:泗陽縣陸集初中(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宿遷三元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對校園內部分d級房屋拆遷項目進行拆遷施工及清渣。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協議由雙方協商簽訂。
1、建設內容及工程量:
1.施工內容:建筑物拆除、清渣、運輸。
2、拆遷標準:根據甲方招標要求,將拆遷范圍內的房屋及渣土清運。
3、施工過程中清除的各種廢料歸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處理。
2、工程價格及結算方式:
1.工程價格:
公開招標后,拆除工程總金額為:3000040、05萬元(¥.00)
2、結算方式:
(1)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全額支付工程款。
(2) 乙方的注冊費轉為押金。拆遷工程完成后清運清渣,平整工地,甲方驗收后押金退還乙方。
3、施工日期:
1、合同項目計劃于2009年2月23日開工,2018年3月8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氣等因素無法按時開工或竣工的,雙方可重新約定開工或竣工日期。
4、雙方的責任和權力: 1、乙方進入現場后,甲方應向乙方進行施工披露,說明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障礙物及施工注意事項,并提供相關技術資料。
2、負責協調切斷通往被拆遷地區的水、電、通訊等線路。
3、配合乙方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甲方委派甲人為項目負責人,負責協調施工中的有關事項,對乙方的施工全過程進行監督。 1、負責編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環保措施。
2、積極配合甲方工作。
3、認真落實國家有關部門對建設提出的各項要求和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時完成施工任務。
4、施工作業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注意環保要求:控制噪音,避免不安全因素。
5、對機械和人員的安全負責,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預防措施,確保施工過程中萬無一失;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保險,對因管理不善而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負責。由乙方承擔。
6.服從1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揮,尊重甲方管理制度。
7、乙方任命2甲人為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項目的拆除工作,并及時將項目拆除情況通知甲方。
v.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甲乙雙方各負其責。由此造成的損失(包括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如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如有未盡事宜或對合同條款有任何修改,須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
2、補充協議及其附件與本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遵守。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局基建辦、監察辦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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