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沒有調查、識別和其他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強制拆除房屋是否合法呢?答案是非法的。在實踐中,無論是拆除非法建筑還是拆除合法建筑,都有嚴格的法律程序部門不能直接拆除。
拆除違法建筑的過程
所謂違法建筑,是指違反《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占用土地建設的建筑物。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拆除的,建設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令有關部門查封建設現場、強制拆除。
《土地管理法》規定,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土地。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業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應當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權依照《建筑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責令改正、停止施工、罰款。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權拆除違法建筑。
在找出拆除主體后,讓我們來看看拆遷程序。非法建筑物的拆除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不能在法定節假日強制執行,更不用說停止供水、供電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行政決定了。我們以前說過很多次。
根據《行政強制執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非法建筑物、構筑物、設施需要強制拆除的,由行政機關公告,當事人應當限期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當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調查、鑒定等預先程序時,如果房屋確實是非法建筑,有關部門需要對當事人作出限期拆遷決定(文件必須有法定救濟權和法律依據)。
需要注意的是,有關部門應當告知當事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在此,凱諾律師應提醒您,您可以在必要時申請聽證會。
提出建議。當事人未在期限內拆除或者提出相應的法律程序的,有關部門需要提出建議。需要注意的是,該建議必須以書面形式執行,否則將是非法的。
強制執行決定和公告。催告后,當事人仍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拆除房屋或者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有關部門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當事人未在強制執行決定規定的期限內拆除或者提起復議、訴訟的,有關部門可以實施強制執行,但需要在強制執行前向社會公告,這也是一個重要的程序。
拆除合法建筑
對于合法的建筑拆除,征收方必須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根據《國有土地房屋征用補償條例》的規定,被征用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不搬遷的,由市、縣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責令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需要注意的是,有關部門在向人民法院申請之前,有關部門需要對被征用人作出賠償決定。只有當事人未在期限內履行賠償決定,或者未向有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法院申請行政訴訟,有關部門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取得強制執行裁定后,強制拆遷房屋取得土地。
最后,凱諾律師需要說的是,將無證房屋視為非法建筑有點不合適,我們都知道有法律不追溯過去的原則,因此,對于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實施前的房屋,不應直接認定為非法建筑,不予賠償。在實踐中,一些拆遷方經常以非法建設的名義促進拆遷,以盡快獲得土地。
因此,在征地拆遷中,無論你的房子是否是非法建筑,一旦有關部門將房屋直接認定為非法建筑,其行為是非法的,是侵犯其合法權益所以及時咨詢專業律師,或在律師的幫助下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撤銷拆遷決定、補償決定或確認強制拆遷行為違法等。